嫁妆是给男方还是女方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陪嫁的钱要不要给男方,而要不要给由男女双方共同约定,但一般是不需要给男方的,嫁妆一般是女方个人的财产。
1、嫁妆是给女方本人的情况
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嫁妆是给男女双方的情况
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之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与陪嫁的比例:
(1)男方给了彩礼,然后女方将这笔彩礼钱作为嫁妆带到男方家里,这样以后小两口的生活有了这笔钱做支撑就会好一些,这样的情况在现在的社会是比较常见的。
(2)不给彩礼不给嫁妆,这种情况是在结婚之前双方就商量好了,男方不准备彩礼,那么女方也不准备嫁妆,这种情况也是比较常见的。
(3)嫁妆大于彩礼,有的女方家里条件比较好的话,在收到彩礼钱之后会加上一些钱,或者是陪嫁一辆车一起带到男方家里。
嫁妆是给谁的 在古代是女人的私人物品
嫁妆是女子出嫁时,从娘家带到丈夫家去的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那到底结婚嫁妆是给谁的?
嫁妆是给谁的:
当然是给女子的。也就是父母给女儿的,才叫嫁妆。女儿给谁,就没人管了。
相关法律规定:
古代法律规定:
宋代法律规定:“户令,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这里的“妻家所得之财”通常指的就是嫁妆,也就是说,嫁妆不由兄弟均分。实际上,早在唐代,兄弟分家,都必须要为未结婚的兄弟、姐妹、姑姑准备结婚费用,即聘礼与嫁妆。到了宋代,这一惯例有了一定改变,未婚姑娘能继承到的财产变多了,她能得到等同于儿子继承的产业的一半。
宋代法律中,妻子对嫁妆的控制,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尽管嫁妆并非单独注册在妻子名下,但法律要求嫁妆必须明确标示出来,并且女人有生之年可以掌管它,为这份财产确立继承人。在传统社会中,出嫁的妻子并不能得到法庭保护,但若她将嫁妆转移,则并不违法。
宋代对嫁妆的规定,实际延续到了清代,从清代的法律规定和各类记载看,嫁妆是女性独立掌握的私财,比如康熙朝状元彭定求在为儿子分家时,给两个嫡子各分田地200亩,给三个庶出儿子各分田地120亩,但按法律规定,庶出嫡出应该均分,彭定求解释说,嫡子多分的原因是由于其中有妻子的奁田(即嫁妆田)。
清代女性的嫁妆,独立存放,单独核算,夫家无权支配,如果离异,女性可以将嫁妆带走,也可以立遗嘱规定谁可以继承嫁妆,因此其他家庭成员要动用女性的嫁妆,必须征得她本人同意。
法律对嫁妆的这种规定,为女性在精神和物质上提供了四种益处:其一,嫁妆证明她不是妾,她不是被娘家卖掉的,相反,家人把她看得非常重要,她是明媒正娶的妻子,这对女性很重要。其二,嫁妆为她提供了讨别人高兴的手段;其三,嫁妆为女人提供了一定的物质保障,使她们不会一贫如洗。其四,嫁妆使妻子与夫家财产的增殖相关联,可以缓解部分对女性的歧视。
实际上,只有经济上具有一定独立性,女性才可能获得部分话语权,赢得家庭成员的尊重,在一个女性无法工作的社会中,其父母为她提供的嫁妆,就是她仅存的经济基础,为她们提供了或多或少的保护。
总结:以上就是嫁妆是给谁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陪嫁的钱是给男方还是女方
陪嫁的钱一般都是给新娘的。因为一般都是新娘的父母亲会给一些陪嫁的东西给男方,但是大部分都是以物品的形式来呈现,但是有一些钱是给女孩子带走的。比如女孩子出嫁的时候都会带一个箱子或一个包袱,那么这个包袱或者是箱子里面有可能就塞有一部分现金,那都是新娘的父母亲塞进去的。当然新娘家如果条件并不怎么富裕,可能陪嫁的东西也并不是特别的多。可能之前两方家长在会谈的时候已经说明了一些情况,所以也是自愿的行为。如果是在结婚前给的嫁妆,就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办理结婚证以后给的嫁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领证后,父母给予嫁妆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人,那么就属于女方财产,并不是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女方嫁妆钱拿给谁
女方的嫁妆钱归夫妻双方,但是如果女方的嫁妆是女方父母明确表示归女方所有或者是已经过户到女方名下的不动产,不可以进行分割,归女方个人所有。可以进行分割的嫁妆,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陪嫁钱是给谁的
在民间婚俗中,嫁妆一般分为:女方亲属赠与的嫁妆,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关于嫁妆钱归谁的问题:
首先,若是女方亲属赠与: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几点为夫妻一方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以及民间婚俗,一般情况下婚前的嫁妆会认定为是女方亲属对女方的赠与,认为归女方所有;婚后的赠与,若没有确定只归一方所有,则夫妻共有。
其次,若是男方婚前给付的彩礼,一般认为是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但是如果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没有领取结婚证的;
2.虽然领取结婚证,但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
3.婚前因给付彩礼造成其家庭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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