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洼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春明在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王春明设立账外资金,向职工发放国家统一规定之外的奖金、福利、补助,向民政局机关传达贯彻办公用房清理通知精神不到位,检查督促不到位,存在29名正副科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王春明还有其他违纪行为。王春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给予免去党内职务的组织处理。
2.盘锦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办公室主任白雪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7年7月9日中午,白雪在兴隆台区某饭店违规操办“升学宴”,收受礼金4000元。白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盘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原院长郭志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6年春节,郭志文私自决定给单位职工发放奖金,每人2000元,共计12000元。事后以虚列办公经费的名义将该款入账核销。郭志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进行组织调整。
4.双台子区良种场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2008年,良种场党总支书记、场长王宁与某副场长研究议定私设小金库15.834万元,2013年至2015年经班子会议研究为良种场的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发放补助19万元,2013年至2016年经班子成员会议研究为王宁等9人发放车补20.8万元,王宁还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良种场副场长常海申、苏平、刘善朋参加班子会议同意为良种场的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发放补助,为王宁等9人发放车补,并有其他违纪行为。王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常海申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苏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刘善朋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5.兴隆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违规操办参加乔迁宴问题。2017年7月16日,兴隆街道办事处科员冯莉与丈夫兴隆街道中共党员张亮在兴隆台区某饭店举办乔迁宴,兴隆街道办事处科员陈海东、程士宇、孙颖、王璐、王霜、徐克英违规参加冯莉举办的乔迁宴。冯莉、张亮、陈海东、程士宇、孙颖、王璐、王霜、徐克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大洼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2015年,大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科员董长忠在办理某执行案件中,收受礼品礼金共计7800元。2014年、2015年,大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科员陈忠在办理某执行案件中,收受礼品礼金共计900元。2014年6月至7月,大洼区人民法院原民二庭副庭长裴霞在办理某执行案件中,收受礼金4000元。董长忠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陈忠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裴霞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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