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离婚时,女方带来的嫁妆,必须要归还女方吗?
在婚姻生活中,如果两个人不能继续生活在一起,男女两人离婚时,女方带来的嫁妆,必须要归还女方吗?
一、如果是婚前女方带来的嫁妆,那么离婚的时候,需要归还女方的。
如果在结婚之前,女方就把嫁妆带过来了,或者说女方的父母就赠予女方一部分嫁妆,那么可以说,这嫁妆就是属于女方的,如果男女双方离婚的话,嫁妆是需要归还女方的,作为男方,就不要斤斤计较,总是霸占女方的财产不放。
二、如果是婚后女方带来的嫁妆,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就不需要归还女方。
如果两个人登记结婚了,女方带了嫁妆作为结婚的礼物,那么这个时候女方的嫁妆,无论是什么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两个人离婚的时候,嫁妆是不用归还女方的。不过不归还也不是特别精确的说法,可以说,嫁妆作为夫妻共同的财产,可以进行分割,无论是房产也好,资金也好,或者是其他的物品,当然那些零零碎碎的小东西就不要计较了,可以忽略不计。
三、如果两个人结婚时间不长,由于男方的过错,导致两人离婚,那么嫁妆一定要归还女方。
当然,如果离婚的话,由于男方过错,比如男方隐瞒自己一些疾病,隐瞒自己的一些事情,这件事情伤害了女方,确实是不可原谅的,必须需要分手的话,那么女方的嫁妆,男方就要原原本本的归还女方。
其实两个人如果不能继续过下去,选择分手,那么千万不要在财产上斤斤计较,毕竟夫妻一场,好聚好散,好好的过自己的日子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都可以忽略,因为钱可以在这里,没有什么比心情更重要。
离婚时嫁妆必须归还女方吗?
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赠与的,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女方可以带走。
如果是结婚登记以后赠与的,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赠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婚一年离婚嫁妆能退还吗
结婚一年离婚嫁妆能退还。但一般仅限于结婚登记前产生的嫁妆,以及双方约定可以返还的嫁妆。因为在登记结婚后的陪嫁嫁妆,无特殊约定,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嫁妆是否退还,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后嫁妆可以要回吗
如果嫁妆是婚前获得的,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 后仍归女方所有,可以要回;如果嫁妆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就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无法全部拿回。 《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 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 合同生效 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结婚一年离婚嫁妆退吗
结婚一年离婚 嫁妆是否能退需要视情况而定: 1、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此时嫁妆应当退还,归女方所有。 2、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 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嫁妆是否退还,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财产分割。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当然,如果该嫁妆很明显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也应认定为 一方的个人财产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 一方的财产 :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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